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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律宾火龙果进口清关需要的单证资料及进口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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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: 浏览次数:134菲律宾火龙果进口清关需要的单证资料及进口注意事项 
品牌: 菲律宾
吨: 1000
单价: 1000.00元/箱
最小起订量: 1000 箱
供货总量: 100000 箱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3-04-13 17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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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火龙果分布中美洲至南美洲北部,世界各地广泛栽培,在夏威夷、澳大利亚东部逸为野生;国内、于1645年引种,各地常见栽培,在福建、广东、海南、台湾以及广西逸为野生,藉气根攀援于树干、岩石或墙上,常生于海拔3-300米。 火龙果喜光耐阴,耐热耐旱,喜肥耐瘠, 适于生长在热带区域, 其繁殖方法为扦插法。
二、火龙果进口申报时,需提供以下单证:贸易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、原产地证、植物检疫证、卫生证或合格证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、海关需要补充的其他进出口单证
三、进口火龙果需要注意的事项:
1、水果应来自指定的产地、果园和包装厂(需要在国家准入和品类准入名单之内)。
2、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、产地、包装厂名称或代码。
3、水果品类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,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,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。
4、水果中的农药残留、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。
5、办理输出国/地区植物检疫证书。注意:用集装箱装运的,应在证书上体现集装箱号;证书上的收货人和已办理的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上的收货人和签订贸易合同者应三者一致;如果双边协议有要求在证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,应声明。如果双边协议有要求在证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,应声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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